科教科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2-07-28 1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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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教科工作职责
1、根据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科学技术发展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以及医院总体科教发展规划与目标,拟定医院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、措施并组织实施。编制医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,协调各类专项发展规划的制定,并作好计划衔接和综合平衡。
2、负责与大中专院校、科研协作单位的联系工作。
3、负责国家、省部、厅局、区级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。
4、负责医院各级重点学科的组织和申报、资助和建设、管理和评估工作。
5、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科研成果的验收、鉴定,申报各级、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等事宜,以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管理。
6、负责学术交流、科技统计、科研经费等综合管理。
7、负责全院职工论文的发表等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国家级、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组织教研室进行教学大纲的制定,负责医教协同班学生、本专科实习生、进修人员及见习生教学的组织和实施。
10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过程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11、负责各教研室、科室的科研教学考核工作。做好教学总结及对教师教学质量作出评价。
12、负责教学设备、教室的管理和调度。
13、做好各类科教总结工作,并按要求进行归档。
14、正确、及时、完整地向院领导报送各类信息。
15、各级各类人员协助科室主任做好科教科各项工作。